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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驾驶员,你不可不知的法律知识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富民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巡回法庭到昆明京驰驾校开庭审理两起涉嫌酒后危险驾驶并阻碍民警执法的案件,富民县检察院公诉部检察人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通过庭审,法院对两起案件作出了当庭宣判,一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危险驾驶罪,一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危险驾驶和妨害公务罪,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政协委员、驾校老师、学员旁听了庭审。

  法庭审理查明,两起酒后驾驶并阻碍民警执法案件都是被告人饮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过程中,遇民警检查,一名被告人辱骂、撕扯民警,另一名被告人驾车加速冲卡。

  通过两起案件,反映出目前一些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主观上抱有侥幸心理,遇到民警检查车辆时,不但不自觉接受检查,反而采取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逃避、阻碍民警执法检查。结合旁听人员多为驾校学员,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从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入手分析,阐释了酒后驾驶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结合两起案件反映出的新问题,着重讲述酒驾后采取拒绝打开车门车窗、大量饮用白酒或矿泉水等非暴力、威胁手段逃避、阻碍检查的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对酒驾后采取驾车冲卡、推搡、恐吓执法人员等暴力、威胁手段拒绝、阻碍检查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或者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若酒驾后采取驾驶机动车冲撞执法人员,其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公诉人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后遇民警检查,自觉配合,一旦有逃避、阻碍民警执法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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