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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自导虚假诉讼 官渡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官火眼金睛识骗局

时间:2018-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官渡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老赖”为抗拒执行而自导自演的虚假诉讼案件。 

  邓某某自2013年8月起陆续向李某某夫妇借款合计人民币28万元,并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作为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在还款期限到期后邓某某并未归还借款,李某某夫妇遂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主持调解,邓某某认可债务并承诺还款。 

  调解后,邓某某仍未履行债务,李某某夫妇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邓某某用于债务担保的房屋。但在执行过程中,邓某某的儿子、儿媳、孙女提出了执行异议,随后将邓某某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邓某某等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署名日期为2013年8月25日的“倂房协议书”,协议书称该房屋原本是邓某某与其子、儿媳、孙女4人共有,每人拥有25%的份额,但邓某某现已将房屋的25%的份额折价转让给儿媳王某某。也就说是,邓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检察官在接到李某某夫妇的监督申请书后发现,邓某某等人的“倂房协议书”系伪造。经查证,该房屋是按照2004年的在册人口人均2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回迁房,而邓某某的儿媳在拆迁改造前并未将户口迁入,邓某某的孙女在拆迁改造时也尚未出生,这两人各占房屋25%的份额纯属子虚乌有。 

  至此,“倂房协议书”的虚假面纱被揭开。官渡区检察院向官渡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该法院采纳了官渡区检察院的建议,已经裁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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