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案例介绍

呈贡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监察留置第一案

时间:2018-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尹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是呈贡区监察委成立以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这是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典型案件,具有强烈的警示和教育意义。”这是呈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尹某某贪污、受贿案当天,呈贡区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时对被告人的指控。 

  该案由呈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光兴担任审判长,呈贡各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会计人员,区纪委、区监察委部分科室和派驻纪检组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出示了全部证据,提请法庭注意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特别是从轻情节。贾永强逐条回应了辩护律师的质证和辩护意见,并就部分款项定性等问题与辩护律师展开激烈辩论。 

  贾永强还以该案为警示对旁听人员开展了一次深刻的法庭教育,剖析了尹某某一步步走上涉嫌犯罪道路的原因,强调了当前反腐形势,告诫旁听人员“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希望大家以此案为戒,抵制各种诱惑,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被告人尹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真诚认罪悔罪。 

  旁听人员对庭审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审判长庭审节奏掌控较好,法庭辩论精彩激烈,法庭教育深入人心,被告人陈述给人强烈的警示,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大家表示,一定会以此案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清清爽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官,努力为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