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该案是普洱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案件,思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游泳、检察官毕佳意出庭支持公诉,思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跃文担任审判长,部分群众参与庭审旁听。
张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是普洱市监察委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社会关注度高。庭审前,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对接,研究案件衔接、审查起诉环节的具体方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确保该案依法快审快诉。
庭审中,游泳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毕佳意举证质证,按照主体身份、定罪证据及量刑证据分组向法庭出示,条理清晰。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于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条给予了有理有据的有力回应。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以案说法,深刻剖析了张某某走向犯罪的原因,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国家公职人员要廉洁自律,切勿逾越纪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