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吧?
看了标题有点没想到吧?
不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
2017年8月中旬,被告人周某洪在邻居家帮忙办事回家途中,听说其婶娘割了他家地里的猪草,他就到他婶娘家欲询问此事,恰巧其婶娘不在家,其叔叔周某华独自一人在家,周某洪便质问其叔叔周某华,后因口角二人发生抓打,被告人周某洪将被害人周某华打伤,经法医鉴定,周某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被告人周某洪在其家属的配合下积极与被害人周某华达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被告人还要面临法律的惩罚。
近日,被告人周某洪故意伤害一案由彝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彝良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周某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