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案例介绍

嫌犯砸窗盗窃被捕 失主大意损财损证

时间:2019-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蒙自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涉嫌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2019年6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多次在蒙自市城区玉皇阁后的停车场、蒙自市铁路小区老火车站蓝球场、蒙自市人民西路与昭忠路交叉口处的停车场内砸汽车车窗盗窃车内财物。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外地人,在本地无固定住所,也无固定工作,且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蒙自市城区多次实施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该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决定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李某某。

  检察官也注意到嫌疑人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同时也对车内被害人放置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等证件或一并盗走或放火焚烧,不仅给被害人带来金钱上的损失,也造成被害人耗时耗力补办相关证件在时间上的损失,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在汽车驾驶室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也不要放置相关身份证明,以免造成身份信息、家庭信息的泄露,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