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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要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就要为人民办事,为人民司法,这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必然要求。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人们不仅希望吃饱、穿暖、住好,而且期待食品更安全、生态更美好、服务更均等、社会更和谐;不仅希望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而且期待个人尊严、情感得到更多尊重,人格权得到更有效保护;不仅关心个人权益,也十分关注公共利益。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初心”“使命”的高度出发,坚守人民立场,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根本的是要办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一定意义上讲,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将司法为民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落实到每一件具体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个环节中的具体细节中。凡是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检察机关就要重拳出击,依法查办;凡是人民群众关切的,检察机关就要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比如,群众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恶痛绝,各级检察机关就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基础上出重拳、下重手,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

  又如,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属于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对生产生活影响大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对有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职或其他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要及时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再如,人民群众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领域的“假官司”反映强烈。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电信网络诈骗、暴力伤医、黄赌毒、盗拐骗、传销等犯罪,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有针对性加大打击力度。

  当前,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把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到实处,通过依法及时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各级检察机关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负责,协调督导、促进落实;

  要整合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

  要进一步思考怎样形成良性循环,让信访案件越做越实、越办越少,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探索改进更加合理合法的工作方式,让群众更加满意。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时,绝不能以按部就班、流程不错就“结案了事”,还要看本案问题是不是真正解决了,类似的问题有没有、怎么依职责促进解决。要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多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寻找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将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人民检察为人民。各级检察机关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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