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宣传工作见实效

时间:2019-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6日下午,省检察院宣传处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深入检视问题,出于公心,敢于直言,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

  为严格程序,聚焦主题,支部制定了生活会《方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等文件,对开好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支部书记撰写宣传处对照检视材料,对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撰写自查发言材料等时限和标准提出要求,让全体党员对本次生活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党组和省院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上来。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标准,支部把会前学习作为理清思路、统一思想的有效抓手,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党史和新中国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张富清事迹的通知》《习主席视察内蒙古主题教育时的讲话》等内容,组织好会前学习研讨。重点让全体党员重温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为增强生活会的针对性,支部在会前召开支委会,制定宣传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建议函,征求了省院其他内设机构和分州市检察院宣传部门对宣传处工作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回复的意见函15份,收到与加强支部班子全面建设相关的意见建议3条,为支部有针对性地搞好对照检查提供了依据。

  在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发言环节,宣传处处长、支部书记肖凤珍首先对如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要求,对班子存在的问题代表支部进行对照发言。支委成员、党员的发言只找问题不谈成绩,将自我剖析同他人帮助相结合,相互之间敢于摆问题,亮思想,做到查找自身问题不隐瞒,指出他人问题不留情,大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场气氛热烈,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了支部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省院直属机关党委副调研员沈春明到会指导并进行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

  “这次生活会程序规范,严肃认真,不仅学习有收获、思想受洗礼,而且切实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增强了同事之间的团结,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会后,党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党支部的领导,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