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大案要案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明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边防大队政治委员杨明金(副团职)涉嫌受贿一案,由德宏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芒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明金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芒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杨明金利用其担任瑞丽市弄岛边防派出所所长、瑞丽市边防大队副大队长、瑞丽市边防大队政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