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大案要案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毅涉嫌受贿、私藏弹药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原享受副处级待遇干部李毅涉嫌受贿、私藏弹药一案,经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毅在担任个旧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毅在配备、配置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弹药且拒不交出,依法应当以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