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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国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云南省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宋国斌(县处级正职)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国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宋国斌,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宋国斌在担任思茅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思茅市招投标办主任、思茅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普洱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兼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事项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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