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大案要案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施耀东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原中共云龙县委常委、云龙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施耀东(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耀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施耀东,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耀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挪用扶贫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