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呈贡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委副主任李荣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荣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荣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荣华利用担任呈贡县委常委、副县长、区委副书记、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