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荣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向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春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沅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春荣在担任景谷糖业企业总公司总经理、镇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涉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