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大案要案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詹励决定逮捕

时间:2020-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原缉私局局长、党组书记詹励(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詹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