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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疫苗事件,普洱检察公益诉讼“亮剑”

时间:2018-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普洱市检察院按照云南省检察院的要求,对“长生疫苗”事件在该市范围内启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普洱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李世清任组长,副检察长蒋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院办、侦监、公诉、未检、民事、行政、环资等十二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洱市检察院疫苗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该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开展专项监督的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 

  普洱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执法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针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排查今年来该市是否有长春长生所生产的问题疫苗流入,并延伸至该市使用的疫苗是否均为国家检定合格疫苗,深入各疫苗接种点等部门认真监督本地区疫苗的来源、管理、使用、造成事故等情况,确保该市疫苗接种安全,发现疫苗安全存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及支持起诉等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该市检察机关利用上下一体化办案模式,主动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控中心、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联动,走访调查,与纪委监察委、公安等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专项活动启动当天,普洱市检察机关走访了药监、市场监管及卫生防疫等部门,采用座谈及查看台账等方式全面了解该市疫苗采购、运输、储藏、配送、供应、接种情况。经了解,普洱市没有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也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此次疫苗事件,检察机关行动迅速,是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作为,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普洱市两级检察院将继续对后期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保驾护航,为普洱市医药市场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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