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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检察院:民行检察人员开拓创新 打开农民工维权之路

时间:2018-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 

  昭通市昭阳区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部 

  收到了一面锦旗 

  公平正义 执法为民 

  赠 

  昭阳区检察院 

  这是来自农民工兄弟的一份肯定

 

  

一种职能

  《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昭阳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积极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主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以依法支持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的方式进行监督,并在起诉之前促成当事各方达成协议并履行,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巩固既有结果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纸申请

  

2018年6月,农民工季某某、王某某等9人到昭阳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反映,2012年以来包工头向某某承包靖安镇松杉村、五星村水利工程,至今一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2013年以来一直联系不上向某某,部分小包工头老板为了保障工程顺利开展,自己垫钱购买工程材料款,长久以来向某某拖欠靖安镇9人工资302072.29元。农民工王某某、李某某向昭阳区检察院反映,向某某承包青岗岭乡、盘河镇人畜饮水水利工程,同样拖欠青岗岭乡农民工工资78282元,拖欠盘河镇农民工工资62100元。 

  未付的三个乡镇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4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40余人。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民工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向某某及时支付以上劳动报酬。 

  

一种重视

  

昭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提出的申请,民事行政检察部依法立案审查,拟定工作方案,逐一核实每一位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和拖欠金额,迅速开展工作。 

  经向被申请人向某某核实,并向区水务局了解情况。查明向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五年之久,未得到解决的原因是农民工和向某某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仅有口头约定,长期以来双方甚至未能心平气和地算过账,水务部门因为向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也没有把全部工程款支付给向某某。以上原因导致了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 

  为了切实有效的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及时到位的追讨劳动报酬,昭阳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在院领导的安排下,创新思路打破支持起诉案件办理的工作常规。一方面,检察人员到昭阳区水务局了解农民工欠薪的基本情况及工程款项的结余数额,另一方面,通知施工老板向某某到昭阳区检察院,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本着对每一位农民工兄弟负责任的态度,经过反复多次的协调、沟通,终于和当事各方基本达成一致,将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作推进到了如何兑付农民工工资的实质性问题上。 

  

一场场听证会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维护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经向昭通市检察院汇报,昭阳区检察院在靖安镇、青岗岭乡、盘河镇分别召开了三场“昭阳区检察院兑付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听证会”。听证会由昭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鄢显浩主持,申请人农民工40余人、被申请人向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并邀请了区水务局领导、所在乡镇领导和乡镇财政所、水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昭通市检察院行政环境检察处处长王昌宏到场参会指导。 
听证会上,农民工代表、向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分别发言,分别理清双方的争议事实和各自的意见、理由。各参会人员均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最终,昭阳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窦涧峰宣读了昭阳区检察院的决定:“经昭阳区检察院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达成协定,被申请人当场向申请人支付所有拖欠工资。”40余名农民工现场领取了44万余元工资,五年之久的讨薪维权终于划上了句号。 

鄢显浩指出,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作为最基础的建设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昭阳区检察院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支持农民工兄弟依法维权,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才得以圆满成功。昭阳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农民工兄弟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昭阳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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