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蒙自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检察建议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2019-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红河州委常委、蒙自市委书记庞俊、市长李梅同志分别对蒙自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源、张烈彬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发出的检察建议作出重要批示。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庞俊批示如下 

 

  “检察院的做法很好!提醒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认真履行职责,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落实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都是十分有利的。目前,因金融领域的职责不清,导致监管缺失,要引起高度重视。请周林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召集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行,邀请州银监局参与研究,理清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金融领域的管理工作抓起来。若难以分清责任,可以成立综合监管,一并管理,不能再放任不管,互相推诿。”

 

  市长李梅同志作出批示 

 

  要求市金融办对照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整改。

 

  日前,蒙自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源、张烈彬、尹锡林等八人涉黑涉恶案过程中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超范围经营等市场监管方面存在不足,市金融办在对无证非法从事贷款的公司监督管理方面不到位,导致该犯罪集团自2016年11月以来长期公开向社会从事非法放贷业务,采取套路贷、非法拘禁等方式非法讨债,敲诈勒索16名被害人共计120万余元,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蒙自市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排查有关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并于2019年4月8日召集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督促两家单位落实整改,共同研究相关对策。

 

  检察建议书引起了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上述批示。

 

  下一步,蒙自市检察院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堵漏建制,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