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检察院在办理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违反客车托运业务管理规定,通过站外托运达到完成贩毒目的的情况,双柏县检察院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出书面补充侦查意见,通过审查侦查机关补充收集到的证据后发现,某运输公司对客车驾驶员及寄递物品管理方面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管措施不到位,还有部分驾驶员违反规定替他人运送包裹,给个别违法犯罪人员造成可乘之机,在站外托运违禁物品。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企业管理漏洞的监督,减少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站外托运便利运送违禁物品的情况发生,进一步规范社会管理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双柏县检察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该运输公司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检察建议,并由检察长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将检察建议书现场送达。
在送达现场,双柏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春菊向负责人递交了检察建议书,通过以案释法,向与会人员详细宣讲了违规托运可能引发的问题及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与公司领导班子就整改措施进行了座谈。
该分公司对双柏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从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车辆路检路查力度及对违规托运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并于近期将整改情况反馈双柏县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要求,双柏县检察院一改过去的送达方式和工作作风,通过座谈会形式向企业现场送达检察建议,既提升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刚性,又达到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的目的,确保了整改质效,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以检察建议推进了企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