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联合西双版纳布龙自然保护区,到红梅花雀栖息地——景洪市大勐龙镇勐宋村委会,与村干部及群众共商保护红梅花雀良策。
红梅花雀属小型鸟类,全身的羽毛五彩缤纷,令人赏心悦目。由于它的羽色鲜艳、美丽,过去常被人们捕捉出售为笼鸟,加之环境污染等原因,现已濒临灭绝。红梅花雀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lUCN)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在勐宋村发现红梅花雀后,尽管当地政府、村民高度重视保护红梅花雀工作,但因没有具体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措施,此项工作停滞不前。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列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天,检察人员主动向当地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宣传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同时表示,要主动当好“宣传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做好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要主动当好“联络员”,加强与林业、自然保护区和当地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构建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要主动当好“守门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运用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定期巡查红梅花雀栖息地及周边的环境状况,对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共同保护红梅花雀赖以生存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