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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检察院提起一起刑附民公益诉讼

时间:2019-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调解结案,被告人潘某某当庭支付国家经济损失1.6万元,此款专项用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今年5月,被告人潘某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从德宏州瑞丽市帮一名男子非法运输4件疑似黑熊制品(2件疑似亚洲黑熊熊掌、2件疑似亚洲黑熊肉块)至昆明市。在途经大保高速公路平坡收费站时被永平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经鉴定,涉案的4件疑似黑熊制品的物种为食肉目熊科熊属黑熊,经济价值1.6万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猎捕、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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