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年10月
最高检向教育部
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
下面看看,
为切实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泸西县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把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在校学生性侵害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泸西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深入午街铺镇初级中学对该校的校园安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该校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对是否存在校园欺凌情况进行了重点询问,并宣传“扫黄打非·扶苗2019”的重点工作。
安全检查
检查组对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监控系统设备运转情况、学校治安管理制度和校园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向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参观心理辅导室
在参观学校心理辅导室过程中,检查组与辅导老师就如何疏导未成年学生青春期心理问题进行了交流。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朱琼花表示,学校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态度,让他们健康成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帮助,使其向正确的方向转化,认真做好预防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
此次联合检查工作的开展,更加深入的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有效增强了师生们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在校师生的安全感,为校园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泸西县检察院将以法制宣传活动、法制教育讲座、违法案例展示等方式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氛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