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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笼”式非法捕鱼,检察建议说“不”

时间:2020-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曾几何时,无论是江河湖泊,还是农村沟渠,都是大鱼小虾的栖身之地,而江河湖泊却逐渐兴起灭绝式的捕捞,专业化机械化的作业,让鱼类逐渐失去生存的水域。

  近年来,由于利益的驱使,景谷县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鱼和非法捕捞现象愈演愈烈。网箱补丁式地镶嵌在湖面上,与周围的美景格格不入,非法网箱养殖对水体的自我净化功能会产生巨大破坏,严重时会污染整片水域,引发水生态物种分布失衡,造成严重污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箱养鱼

  为此,景谷县检察院向库区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拆除非法网箱及捕捞渔具、恢复水生态的检察建议227份。

  收到检察建议后,库区行政监管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履职,及时对库区非法网箱养鱼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取缔,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打击只是手段,只有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才是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根本手段。专项行动开展初期,景谷县检察院会同当地库区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到拆除现场与养殖户交心谈心、做思想工作,向群众释法说理,宣传在糯扎渡水库网箱养鱼会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自身涉及的法律后果。

  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有43户非法网箱养殖户在库区行政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自行拆除养殖网箱及捕捞渔具。此举促进了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彰显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在景谷县糯扎渡库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景谷县检察院一直在为库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至今,拆除行动已有明显的成效:

  全县涉库5个乡(镇),需拆除网箱养殖户277户。在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经宣传教育,自行拆除43户。2019年至今,共拆除网箱面积2465.64亩,剩余未拆除网箱面积2814.21亩。

  库区行政监管部门对非法网箱养殖户未自行拆除的养殖户依法进行查处,立案184件;发放行政处罚催告书183份;当事人正常履行行政处罚自行拆除完毕并结案7户;目前已移交法院非诉执行申请176件,其中法院裁定准予执行23件,正受理审查153件。

  网箱拆除任重道远,道阻且长。但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将不断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做景谷县非法网箱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和净化景谷县糯扎渡库区水事环境事业的坚实后盾,助推态环境保护,保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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