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公开庭审,检察官喊你克村门口看庭审啦!

时间:2021-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哎!你们要克哪点哦?”
  “走起,克看庭审。”
  “哪样庭审哦?”
  “庭审开到村门口啦!检察官和法官都来啦!”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近日,富源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一同前往胜境街道青石居委会小冲村委会,对一起非法占用农地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把巡回法庭开到了群众身边,当地街道、村委会干部及群众旁听了庭审实况,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富源县胜境街道青石居委会小冲村委会绿荫塘开挖林地种植农作物。经鉴定,其占用林地面积为12.79亩,林种为防护林林地。‍
  富源县检察院指派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公诉人针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及理由等方面全面地阐述公诉意见。既依法履行了公诉职能,也为在场的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还向现场旁听群众讲解了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旁听的干部、群众表示,“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此次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将指控犯罪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现场直播”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深入群众心底,让普通群众看得见、听得着,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并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会遵纪守法,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