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检察官的别样“讨薪路”

时间:2021-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好, 听说检察院可以帮农民工追讨工资,我今天来反映情况。

  你把详细情况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问题的!

  2021年4月的一天,永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来了十几位农民工。经过询问,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郭廷哲了解到刀某某等人2017年至2019年在某机械制造公司上班,2019年8月该公司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司法查封。公司被查封后,刀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向公司负责人讨要工资、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仍有22万余元的工资至今没有结算。

  该案中,除了几个农民工的证言外,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刀某某等人反映的情况,再加上该公司2019年就被司法查封,给案件的事实认定带来了较大困难。

  “我的父亲曾经也是一位农民工,我理解农民工的难处,所以不管再难,不管花费多少时间与精力,我都会当成自己的事来办!”郭廷哲说。

  检察官开始了“讨薪路”

  现场查看

  郭廷哲到该公司实地查看,核实公司被司法查封的具体情况。

  银行查询

  在确定基本情况后,郭廷哲到银行调取该公司与申请人的银行交易流水单,确定该公司曾向申请人支付部分劳动报酬的事实。

  询问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郭廷哲向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分别确认申请人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和欠薪数额,并查明公司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因。

  人社部门咨询取证

  为了进一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调取公司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电子劳动合同、2份保险参保证明,固定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支持起诉

  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向人民法院支持起诉,法院支持永仁县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8月初,郭廷哲向申请人电话回访工资执行进度,刀某某等人22万余元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

  “谢谢你们了!”每一位农民工在电话里都这么说。老百姓普普通通的一句话,正是对检察工作的最大肯定。

  农民工讨薪不易,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取证难、请律师难、维权成本大。检察官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法律赋予了调查核实的权力,相对于农民工而言,具有天然的优势,更应替农民工走好“讨薪路”,为农民工当好“护薪人”。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