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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力量”+“良方”作用,助力红色文物保护升级

时间:2021-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杂草铲除了,青石板铺上了,红色故事也变成了优美的画作,多亏检察建议让我们下定决心重新修缮……”近日,在玉龙县太安乡红麦村委会红军墓前,太安乡党委书记王映芳对前来回访的玉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友一行说。
  为了积极融入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大局,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今年年初,玉龙县检察院结合省检察院启动的“红色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策划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该院针对辖区红色文物保护现状,先后向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制发了5份检察建议,让8处县级红色文物得到了较好的修缮和保护。
  全县范围大排查
  1936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在贺龙、萧克等率领下,为执行党中央红军北上抗日、与四方面军会合的战略方针,在玉龙县石鼓抢渡金沙江,途径螳螂坝,谱写了军民鱼水情深的美谈佳话,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红色文化资源。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后,办案检察官主动深入县文旅局进行沟通协商,阐述检察职责融入红色文物保护的信心和优势,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争取文旅局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着力形成红色文物保护的工作合力,并调取玉龙县红色文物清单。
  从3月开始,玉龙县检察院依据清单,将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分成两组,先后对位于玉龙县石鼓镇、巨甸镇、太安乡、黎明乡的5个红军渡口、1个红军墓、1个烈士陵园、1块红军武装泅渡纪念碑一一进行探访,发现8处红色文物均存在日常管护不到位、未设置标识牌的问题。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和梳理,立办涉红色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件。
  修缮保护显成效
  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与职能部门共同讨论红色文物保护的整改方案,多次深入实地察看修缮进度,让检察建议的刚性力量和“良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同时,文旅局和所涉的4个乡镇政府积极采取行政举措,统筹推进整改。8月以来,玉龙县检察院相继收到5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8处红色文物修缮保护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8处红色文物都设置了标识牌,明确了保护范围和禁止行为。太安乡的红军墓还新修了小广场的人行步道、内树池,并种上松柏树进行绿化,在对红军墙进行刷白、盖瓦、贴砖的基础上,把红麦村群众抢救红军、掩埋牺牲的红军战士、世代守护红军墓的感人故事绘成画、写成诗,永远镌刻在不朽的红军墙上。
  针对日常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石鼓镇、黎明乡分别与红色文物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义务管护责任书》,明确村党总支部书记为村级第一责任人、党小组长为小组一级第一责任人,并将日常管理和卫生维护责任交到具体的村小组及学校,形成了政府管控、群众参与、检察监督的长效保护机制。
  红色基因得传承
  “同学们要大力弘扬乐于吃苦、勇于战斗、重于求实、善于团结的长征精神,更加刻苦努力地学习……”回访当天,玉龙县检察院联合太安乡政府组织红麦小学26名学生在修缮一新的红军墓前开展红色文化现场教育活动,检察官给学生们讲述红色故事,并向每人赠送书包,鼓励他们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让旧址遗迹成为党史‘教室’,让文物史料成为党史‘教材’,让英烈模范成为党史‘教师’。”检察官以鲜活的现场教学和丰富的活动内容,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营养的红色文化课。学生们纷纷表示,要讲好红麦村的军民鱼水故事、学好长征精神的深刻内涵、做好红军墓的守护人和新时代的接班人。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此次专项行动是玉龙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学习红色党史的“第二课堂”,让检察人员在积极履职的过程中,感悟思想伟力,滋养为民初心,深刻了解丽江光荣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赓续红色血脉,把红色基因融入检察工作,始终对党忠诚、勇于奉献、担当作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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