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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当“环保先锋” 答“民生之问”

时间:2021-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啊,这两年因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的生意不好做呀,之前采购来打算销往西盟、孟连县和缅甸的好多饮料都卖不出去,大量过期食品囤积在仓库里面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愁死了……”一位食品代理商向检察机关反映。面对大量过期食品堆积无法处理,如若随意丢弃将会造成污染的问题,检察官将如何解决呢?
  倾听民声民意,畅通线索渠道
  近年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食品批发商、代理商原有的部分食品特别是饮料制品销路受阻,对库存食品的消耗速度难以准确把握,相较往年更容易出现食品库存积压、过期的情况,如若对过期食品处置不善,不仅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更有可能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澜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为民、惠民、便民、利民实事,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下沉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大量过期食品处置难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调查核实等,将案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办理。
  检察建议回头看,跟进监督出质效
  为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澜沧县检察院举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公开听证暨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业人士代表等参与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国华“面对面”向三个被建议行政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但检察建议并非“一发了事”,承办案件检察官深刻认识到落实检察建议还需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
  9月17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暨过期食品集中销毁行动,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守护澜沧绿水青山等方面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该案涉及的三个被建议行政单位负责人由衷地说:“谢谢检察官提出的检察建议,我们之前确实没有深入探索过期饮料制品的妥善处置方式,通过检察建议明确各单位职责职能,通过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在实现垃圾初分类的同时将过期饮料制品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环保处理,有效预防了随意倾倒污染水环境事件发生。” 
  检察监督暖人心,群众感激赠锦旗
  “谢谢检察官了,本来也不抱希望,想不到跟你们说了几句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目前为止,我们仓库里面囤积的1000多箱过期牛奶和果汁饮料已经全部清零了……” 9月26日上午,澜沧县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民营企业一方主体自女士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忧  环保先锋”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案件检察官手中。
  通过该批次过期食品处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和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落实,澜沧县检察院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民营企业等各方主体的双赢、多赢、共赢,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良好效果,推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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