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因为这件事,国庆节前他给办案检察官发来感谢短信

时间:2021-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政府,
  也感谢你们所有工作人员。”
  国庆节前,
  拿到劳动报酬的彝族小哥
  给宜良县检察院
  办案检察人员发来感谢短信。
  事情要从
  宜良县检察院
  检察官帮23名彝族同胞,
  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说起
  ……
  2020年9月贾某某找来阿布某某、木铁某某、吉里某某等民工帮助其在宜良县加工鸭肠,并约定计件支付劳动报酬。因贾某某经营不善,拖欠阿布某某、木铁某某、吉里某某等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劳动报酬合计260466.76元。
  随后,贾某某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后于2021年6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贾某某虽然已经落网,但如何才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办案检察官关注的焦点。
  基于涉案的农民工均为彝族同胞,书写汉字困难,法律知识欠缺,且很多劳动者已分散到全国各地打工,往返宜良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宜良县检察院决定依职权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材料,逐一打电话向劳动者核实工资数额,多次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贾某某及其家属沟通联系,明确了每位劳动者被拖欠的金额。
  最终,在宜良县检察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由贾某某家属与农民工代表签订和解协议,贾某某家属全额一次性支付了劳动报酬。
  针对案情,宜良县检察院灵活办案,主动介入、主动推进、主动协助,让农民工的权益及时得到保障,为受疫情影响的农民工带去温情,送去司法善意。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