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召开首次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议。
会议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代表、侦查民警等参与。同时,麒麟区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到场监督评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借代还信用卡之机,骗取被害人宋某某9000余元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
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家属、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代表、侦查民警分别围绕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日常生活表现、保障诉讼能力等方面依次发表意见。承办检察官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要求,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作出涉嫌诈骗罪,但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前来指导的曲靖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领导对此次逮捕案件公开审查、进行点评、提出建议,并进行探讨和交流,对此次公开审查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麒麟区检察院准备充分、程序规范,通过此次公开审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改变了以往单纯书面化的审查逮捕工作模式。下一步,该院侦查监督部将在办理此次公开审查案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