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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开启检察公益诉讼新篇章——检察院再次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刚在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就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2015年该院第一次就公益诉讼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这是第二次进行的专题汇报。报告重点围绕该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工作实效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介绍,并对今后公益诉讼工作做了新要求。在报告中杨志刚检察长表示“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更加积极地探索公益诉讼工作,为构建和谐、美丽安宁作出积极贡献!”

  自2015年7月该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该院严格依照法律关于管辖权的规定,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本着稳中求进的工作思想,面对“取证难、启动难、判决之后执行难”等难题,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让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当中。将“说破嘴、跑断腿”作为采集证据的信条,把“行千山、读万卷”作为立案前的功课,在长期的实践和积累中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开展工作至今,共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28件、1件起诉至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获得胜诉,其中一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被高检院作为首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国进行公布宣传。今年5月,杨志刚检察长在全省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会议上就办理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

  6月13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就《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四个方面审议意见:

  ➤一、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在坚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前提下,要拓宽公益诉讼监督覆盖面,积极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探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案件,扩大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益保护效果;三是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强化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的说理论证和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合力。一是积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院主办、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二是主动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就明确履职边界、厘清权责清单等问题达成共识,消除被监督者顾虑;三是加强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技术咨询等方面的配合协作,推进行政相关信息资源共享。四是探索完善诉后执行信息共享及损害赔偿相关制度,保障公益诉讼执行效果。

  ➤三、强化保障机制,提高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一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配齐配强办案人员;二是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办案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实务素能培养,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三是建立岗位目标奖惩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四是加大办案经费投入,确保案件办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大对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对相关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提升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认识,促进其对公益诉讼的理解与支持;三是注重以案释法,使公众了解公益诉讼,争取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理解、信任、协助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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