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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温度!案件当事人向祥云县检察院赠送锦旗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祥云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了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让无助的当事人获得了期盼已久的赔偿,全家人又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和期盼。为表示感谢,当事人向祥云县检察院赠送锦旗。

  当事人张某某系祥云县祥城镇红土坡村人,2014年10月受雇于他人从事基建工作时不慎被高压电击伤,经鉴定,其伤情为七级伤残两处、八级伤残一处。后经一审、二审两级人民法院判决,其获得共55万余元的赔偿。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种种原因,只得到34万余元的赔偿,其余21万余元一直未获得赔偿。受理张某某的执行申请监督后,祥云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认真负责的进行调查,查明了案件不能执行的真实原因,另外还查明张某某身残后已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改嫁,家中还有两位70多岁的父母和尚在上小学的女儿,全家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已陷入无助和绝望之中。该案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具有执行条件。经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人为本地做被执行人工作后,该案两位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及时的将被执行款21万余元赔偿了张某某。且被执行人还表示如张某某愿意,以后可以让张某某到其工地做力所能及的工作,给张某某家增添收入。

  祥云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认真负责,创新工作方法,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圆满办结了此案。在办案过程中,祥云检察院了解到当事人父母年迈,还有两个女儿小学在读,自己又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情况十分困难。为减轻张某某的经济负担,对其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祥云检察院检察长杨莉妮与上海市驻祥云县扶贫办协调,联系了一名上海志愿者对当事人一家进行结对帮扶,让张某某一家人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法律机关的真情,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锦旗上的“公正执法、为民着想”正是祥云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一直的信仰和价值追求,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也将继续不忘为民初心,勇担法治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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