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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效率——楚雄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件一审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用时仅28分钟。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的6名被告人当庭被分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拘役和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6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受邀参加旁听的楚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公安民警、司法人员、律师对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赞誉。

  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突出的是司法高效。过去拟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从移送起诉到判决往往需要几个月时间,现在最长20天就可以结案。司法效率的提高大大节约了检察官、法官的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成本,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检察院、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

  楚雄市检察院在楚雄州检察院的领导下,于去年6月实行办案“繁简分流”,简类组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带领一名助理办理,年办案近200件。繁类组则由五名员额检察官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经验,为全面实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奠定了基础。

  该次庭审的6件案件虽然只用了短短的28分钟,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为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就充分告知适用该程序的规定,释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审判方式,制作案件证据清单,告知认罪认罚可以在同类情况下减轻刑罚10%-20%的幅度,将拟提出的量刑建议告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基础上,由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认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移送法院时将这些文书一并移送给法庭。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重点宣读起诉书犯罪事实和指控部分,法庭调查、讯问被告人、举证、辩论等程序从简。法官在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接受量刑建议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判决,既保障了法庭审理程序的合法,又大幅缩短了庭审时间,办案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被告人的权利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为解决日益突出的问题,今年通过考察论证,先期尝试,楚雄市检察院草拟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现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下一步将以楚雄市公、检、法、司四机关的名义联合发文施行,此项工作的全面推行、高效落地得到了楚雄市人民法院、楚雄市公安局、楚雄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工作在楚雄得以推广。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为解决困扰检察工作案多人少的瓶颈问题,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只是工作中的一部分,该院还将顺应改革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充分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践,大胆探索,为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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