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旭东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专题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对蒙自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介绍,蒙自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室,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采取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帮扶、社会调查、亲情会见、轻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15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139件317人,案件类型以抢劫、抢夺及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为主。经审查,对108件230余人批准逮捕,对31件80余人不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38件241人,不起诉7件12人,附条件不起诉26件28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院正在积极努力,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工作。”蒙自市检察院检察长马春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