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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检察院司法救助,让未成年人被害人感受“检察温度”

时间:2018-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发 

  检察院在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 

  也在努力给未成年人被害人带去温暖 

  “感谢检察院检察官们对我的关怀,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来说非常珍贵,我想用它去报一个厨师班,学学技术。” 

  近日,盘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沙茜将救助金发放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重伤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小唐和他的家人手中,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和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 

  小唐的故事源于半年前 

  在餐厅打工的小唐和小明本是好朋友,可是因为一句玩笑话,情绪失控的小明用捡菜的尖刀刺伤小唐腹部,顿时鲜血直流,等小唐再次醒来,已经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经鉴定小唐的伤情构成了重伤二级,而小明也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同是十六岁的少年,却因为这样一起伤人事件,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承办检察官审查完案件后,发现被害人小唐因重伤已花费近6万余元的医疗费,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经济困难的境地。随后,承办检察官将该情况反应到该院控告申诉部。经过入户走访,审查材料,该院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准备材料,最终申请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接到救助金的小唐和他的父母感动地说,原本觉得法律很远,条条框框让人感到冰冷,但当他们陷入困境时,是检察官伸出援手,将他们听不懂的法律条文,用听得懂的语言耐心解释,最终还为他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让他们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该院“心茁”未检工作室与控告申诉部积极联动,将涉及未成年人的需要被救助的案件列为重点救助案件,并建立快捷启动程序,制定申请材料清单,帮助被救助人更加顺利地申请到司法救助。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也是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以春风化雨的无形力量,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盘龙检察官不断努力和奋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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