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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助推生态环境保卫战——维西县首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

时间:2018-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维西县检察院提起的首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维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观摩评议,森林公安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20余人参加旁听,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维西县某某石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从维西县叶枝镇拉波洛村艾舍洛到维西县康普乡弄独村麻箐组的公路,在修路过程中造成19.02亩的林地被覆盖。该公司的行为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而被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而该公司的行为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经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立案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间,承办人多次到案发乡镇调查取证及现场勘验,对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的事实予以确认后,请维西县林业局就如何恢复涉案地块的植被作出专业的恢复方案及投资概算,并积极与维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对接协调。在法检两院的努力下,维西县某某石业有限公司愿意庭前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该协议依法经过30日的公告后,维西县检察院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由该公司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恢复植被;如不履行补植义务,则承担环境修复费用330282.30元人民币,由维西县林业局代为补种管护。(该公司已向林业局交纳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剩余130282.30元人民币于2018年12月28日交纳);由维西县检察院协调监管部门对植被恢复情况于2021年10月1日前验收合格后,退回该公司保证金330282.30元人民币。 

  维西县地处“三江并流”腹地,森林覆盖率达74.83%,“绿水青山”就是维西最大的资源优势。同时,维西的生态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就非常难以修复。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该案是维西县检察院成功办理的公益诉讼第一案。既体现了该院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精神,又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同时也给普通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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