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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检察院“捕诉一体化”让办案驶入“快车道”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是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你因涉嫌抢劫罪,被我院批准逮捕。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核实有关案情,希望你如实回答。” 

  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进行讯问的是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梁猛,该案在批准逮捕阶段和公诉阶段,均由梁猛办理,他是该院“捕诉一体化”办案组的入额检察官。 

  据悉,该院2017年4月正式组建“捕诉一体化”办案组,探索对“繁简分流”制度下分离出来的“简”类案件批捕和公诉交由同一名检察官进行办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缓解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截至目前,该办案组共受理并审结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618件618人。 

  特定条件案件实行捕诉合一 

  官渡区拥有我省最大的火车站、飞机场、商住区和购物集散基地,流动人口超过80万,社会治安情况复杂严峻,刑事案件高发。作为基层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承担了全省1/20、全市1/5的刑事案件量,办案件数一直高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去年以来,官渡区检察院全面完成检察官入额、司法职权配置、办案组织搭建等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各办案组织正式按照新的办案模式运作,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已深入人心,办案质量得到保证。 

  “在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两大背景下,我们开始进行‘捕诉一体化’机制的探索。”官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云争向记者介绍,为最大限度保证办案质量,探索阶段,该院实行有范围有条件有限度的捕诉合一,即由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将单人单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两抢一盗”类案件单独分拣出来,交给“捕诉一体化”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 

  实行案件分类快速办理,精准分流是重要前提。赵云争说:“官渡区检察院经过几年探索,‘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已经很完善。同时,根据统计,官渡区检察院办理的‘两抢一盗’审查逮捕案件中,每年有300件左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系现场抓获,证据收集扎实到位,定罪无争议。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两抢一盗’等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化’模式办案,具有充分的实践依据和可靠的案件保证。” 

  审查逮捕和起诉全程提速 

  实行捕诉一体化的这类案件数量多,但案情简单,容易形成共识,办理时采取集中提讯、集中告知、集中送案、集中开庭等集约化方法进行,案件证据材料要点式录入,审查报告简洁化制作,法律文书格式化生成。 

  据统计,该办案组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理时间4天,比其他办案组减少了1至3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间17天左右,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从早上9点开始进行庭审,3个多小时集中审理10个案件,审完后只觉得口干舌燥。”梁猛笑笑说道。 

  梁猛今年48岁,几十年间一直在法检两院一线办案部门工作,侦捕诉判都干过,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细致,能够吃苦耐劳,经过慎重考虑,官渡区检察院决定由他担任首个“捕诉合一”检察官。 

  “刚开始,我们办案组只有我和一名检察助理、一名书记员,承担全院六分之一左右的办案量,工作量很大。试行一段时间后,院里又给我们增加了一名书记员,承担案件录入等辅助性工作。” 

  让梁猛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他接收了批捕和起诉共13个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只有7天的办案时限,是我们通过‘捕诉合一’机制,把更多的工作做在批捕阶段,为起诉赢得先机,节省了许多时间。” 

  与高效率相对应的是,这类案件的当庭宣判率高达85%,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一般也会在开庭后一周内宣判。梁猛向记者介绍,“捕诉一体化”办案组收到的办理速度最快的一个案件,从起诉收案到宣判,总共只用了21天。 

  交叉审查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由于实行“捕诉一体化”,客观上减少了一道部门分设、人员分开的监督把关环节,增加了权力滥用和错案发生的风险,因此法学界和实务界至今对“捕诉一体化”仍然存在争议。 

  实际操作中,梁猛也确实碰到了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案件。去年至今,已有两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探索进行“捕诉一体化”的官渡区检察院如何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呢? 

  赵云争向记者介绍:“首先,在办案机制上,我们要求检察官与助理之间实行交叉审查,对重要事实和证据实行双重审查,避免先入为主,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其次,规定凡是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作出决定前必须要向检察官联席会议通报,一年来共通报了29件29人。第三,建立院领导网上质量巡查和案管部门经常性抽检评查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等外部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经得起检验。” 

  实行“捕诉一体化”一年多来,办案组所办理的案件没有提请复议、复核和申诉的情况,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撤诉和判决无罪的情况,被告人上诉的,上诉改判率为零。 

  今年,官渡区检察院对“捕诉一体化”办案范围又进行了适当扩大,“我们把官渡区户籍人口涉嫌犯罪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除外)交由派驻街道检察室的入额检察官进行办理,捕诉研防一体,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这类案件每年数量约有上百件,将打造成为派驻街道检察室的核心业务。”赵云争介绍。 

  据介绍,下一步,该院还将进一步扩大“捕诉一体化”的案件范围,在占比较大的类案中继续探索“捕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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