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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检察院办结首件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

时间:2018-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芒市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邀请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参与公开答复会,通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消除申诉人疑惑,达到息诉效果。这是该院首次引入第三方且由律师参与案件评议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尝试。  

  2018年王某以不服检察机关收缴违法款物为由,向芒市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机关退还其未被人民法院认定8.4万元人民币款项。受理案件后,控申科调取了案件全部诉讼材料,适时开展对王某申诉案件的立案复查。在办理案件中,办案部门对王某提出的申诉请求,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认真进行分析研判。认为该8.4万元虽未被法院认定,却是违法违纪款项,遂依法将8.4万元作为违纪线索报送有权管辖的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完善了扣押款物的收缴程序,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再返还申诉人的处理决定。为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让申诉人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所作的结论更加信服,达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的办案目标,决定对该案公开进行答复。 

  答复会上承办人就案件办理、复查认定事实及复查结论依据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受邀律师从法律视角,结合自己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申诉人答疑解惑,并耐心劝导申诉人准确理解和尊重检察院作出的复查决定。申诉人听取了第三方律师发表的意见后,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肯定了检察院以公开、透明的形式主动接受监督,尊重和保障申诉人权利、处处为申诉人提供便利等人性化举措,明确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通过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的答复和化解,成功将法律知识传输给申诉人,消除了申诉人的疑虑,释理说法的效果更好。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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