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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

时间:2018-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瑞丽市检察院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全国、全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在该院推行“捕诉合一”试点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 

  瑞丽市检察院在对近三年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和横向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该院检察人员的办案实际,进行纵向测算与量化,准确把握每个部门、每个入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避免产生新的不平衡。深入研究和吃透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张军检察长关于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综合考虑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论述,确定“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的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总要求。 

  破解技术难题 

  在业务部门确定好捕诉合一工作机制的案件类型和人员组成后,召集该院案件管理和技术部门业务骨干,研究如何在不改变现有机构设置的情况下,调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使捕诉合一工作机制真正落地生根,同时加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控作用,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不放松,落实规章制度不走样。 

  扎实有效推进 

  在可行性研究和配套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制定《瑞丽市人民检察院试点捕诉合一及建设专业化办案组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推行的目的与意义、工作原则、案件范围、人员设置、内部监督,同时结合瑞丽市检察院的工作实际,按照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总要求,组建环境资源类及危害公共安全类专业化团队,两个专业化团队也按照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目前,瑞丽市检察院已经正式实施捕诉合一工作机制,通过该工作机制的有序推进,深挖内部潜力解决该院人员配置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探索解决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真正发挥考核激励先进的作用,确保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办案组或主办检察官办到底,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思路,切实提高瑞丽市检察院整体办案水平,为捕诉合一工作在全省的全面推开提供瑞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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