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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检察院召开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昌宁县检察院召开以“打造未检品牌、关爱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新华网、云南法制报、昌宁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和昌宁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综治办等相关人员应邀参加。

  新闻发言人赵勇在会上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昌宁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未检工作的创新和亮点,并以案例的形式通报了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据赵勇介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全部纳入未检科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切实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和社会功能,落实 “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机制,形成符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程序的办案新模式,实现了未检工作的捕、诉、防、帮、宣内部一体化,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实现了社会调查全覆盖。自2016年以来,对所有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作了社会调查报告。在办案过程中与未成年亲属及周边邻居或老师切实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在作出不逮捕时、附条件不起诉时对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考察;提起公诉将进行的社会调查笔录及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一并移送法院,并在开庭审理时予以出示,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实现了亲职教育全覆盖。自2016年以来,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讯问中坚持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在讯问过程中,为涉罪未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提供沟通交流机会;对每件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找出问题所在,配合法定代理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监护管教。

  ✦实现了法律援助全覆盖。自2016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向昌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未成年人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

  ✦建立了“星级管理办法”,创新被附条件不起诉未年人监督考察工作机制。为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帮教工作,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评机制,对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启动十星级管理考评办法,对考验期内考评在8星以上的未成年人方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立项开展未检工作“3+2+1”模式,助力未检工作全面开展。2017年,在该院项目化管理推动下,建立“3+2+1”未检工作模式。“3”:对案前、案中、案后三个节点帮教工作进行细化;“2”:抓好两个基地建设,即设立心理咨询室和观护基地,“1”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该模式,该院未检科联合院法制宣讲团检察人员深入挂钩村开展法律宣传,利用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未检检察人员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精选近三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结合三年来办理的未成人案件情况,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共发出检察建议20份。对每件未成年人涉案案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做好对未成人的思想转化、教育感化工作。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件未成年案件都做了法庭帮教工作。对办理的未成人案件的未成人家庭进行回访20次。

  在记者问答环节,新闻发言人赵勇分别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办案理念、推广附条件不起诉“星级管理考评办法”出台前后不同之处、观护教育基地和心理咨询室两个基地基本情况、下步未检工作打算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做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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