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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一患者打伤医生 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时间:2018-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景洪市检察院对景洪市嘎栋卫生院伤医案犯罪嫌疑人倪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8年8月30日21时许,倪某某酒后不慎将手指划伤,来到景洪市嘎栋卫生院包扎伤口。在就医过程中,医生岩某某询问患者倪某某是不是喝醉酒了,不料,倪某某竟大打出手,在卫生院吵闹并从一楼追打医生岩某某到二楼,导致医生岩某某左腹部和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倪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景洪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七十九条规定,对殴打医生的犯罪嫌疑人倪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效维护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藐视法律、以身试法的袭医人员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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