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最后一笔30万元土地出让金交入国库,华坪县检察院针对县土地出让金领域开展的公益诉讼顺利结束。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目的。
华坪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期间,发现华坪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该县共8家企业欠交出让金2395万元,部分欠款超过三年,虽进行了催交,但效果不明显。初查结束,经请示上级检察院批准,华坪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对华坪县国土资源局在催收土地出让金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华坪县国土资源局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制定催收方案,并及时将情况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由于涉及企业多,涉及金额大,催收工作非常艰巨,在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经逐一与企业沟通,两家企业及时补交了土地出让金555万元,对确实经营困难,不能支付的六家企业,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土地91.72亩,通过督促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