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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组织“观摩庭”活动

时间:2018-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临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贺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同时,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市、区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检察官观摩庭审。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临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由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临沧市检察院指定本院办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指控犯罪有理有据 法庭说理警钟长鸣 

  庭审中,公诉人采用精心准备的多媒体示证,运用逻辑清晰的结构图列举出示了证明被告人贺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全案证据,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当庭进行质证和答辩。法庭辩论时,公诉人通过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贺某犯罪的原因,阐明该案的警示意义。“被告人本应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却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滋生出贪婪的毒瘤,思想松懈了,理想信念动摇了,人生价值观歪曲了,以至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需要在每个公职人员心中落地生根,要时刻不忘初心,切勿逾越纪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公诉人通过这样一次开庭现场对旁听人员开展了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观摩庭审促进司法公开 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 

  庭审后,被邀请参加观摩的各位代表、委员、检察官们就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了打分和评议,针对公诉人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讯问能力、辩论应变能力、法制宣传能力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公诉人指控犯罪举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充分释法说理,展现出了公诉人“理性、文明、平和”的良好出庭效果。同时,针对公诉人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面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观摩庭活动,代表、委员们在监督检察院工作的同时,“零距离”接触庭审增进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和公正。来自业务部门的检察官们通过参与观摩庭进行了一次颇有成效的岗位练兵,达到了互相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效果,更为检察官们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临翔区检察院捕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打牢了业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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