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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讨薪聚民生 支持起诉护民利

时间:2018-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兰坪县检察院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21名农民工成功讨回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数十万元。

  案情回顾

  2015年,被告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了兰坪县境内某水利工程,后乙公司从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部分工程,施工期间,乙公司雇请了李某某、欧某某等21名农民工为其施工。同年10月工程竣工后,乙公司以各种理由逃避给付义务,李某某、欧某某等人曾多次催收未果。2018年9月,李某某、欧某某等21名农民工向兰坪县检察院寻求帮助。经该院检察人员仔细接访,核实材料后,及时向院领导作了详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火速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民行检察官组成的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办案小组。

  2018年9月,李某某、欧某某等6人因劳务合同纠纷将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兰坪县法院,同时向兰坪县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支持起诉。

  兰坪县检察院在依法受理案件后,检察长牵头多次召集办案小组成员研讨案情,制定出庭应诉、维稳应急等工作方案,协调落实相关资金到位情况;办案小组主动与涉案水利工程发包方取得联系,多次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耗时三四个小时徒步翻山至工程点,现场勘查核实涉案农民工工程完成具体情况,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积极向乙公司管理人员核实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数额,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危害性。

  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流,及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第一时间掌握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完善后,兰坪县检察院于9月向兰坪县法院移送《支持起诉书》。

  2018年10月11日,兰坪县法院营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营盘法庭主持调解,被告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6名农民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何某某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同时,何某某自愿当庭向其余15名农民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至此,21名农民工成功讨回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26万元,这场耗时三年的讨薪战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持起诉案件是指除民事公益诉讼外,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对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起诉书等方式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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