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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促水环境污染治理见成效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以来,富宁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剥隘库区水环境资源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切实运用刚性法律监督手段治理库区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为地方党委政府及各行政机关治理珠江水系源头剥隘库区水环境污染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驮娘江、那马河系珠江水系源头。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简称剥隘库区)位于云南省富宁县东部,是百色水利枢纽下闸蓄水后淹没驮娘江、那马河和谷拉河形成的干枝形、河道型水库,库周长达300公里,水库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其中富宁库区水域面积33.841平方公里(6.6万亩水面),占全库区25.07%。按照《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富政办发﹝2018﹞126号)规定,剥隘库区作为该县最大水域面的大型综合水库,具有巨大可利用养殖潜力的水域资源。同时按照《农业部规划纲要》重点水库“饲养滤食性的围栏网箱养殖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围栏网箱养殖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0.25%”限制养殖规模的规定,剥隘库区饲养滤食性的网箱养殖总面积不超过660亩,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养殖面积不超过165亩,剥隘库区水面网箱养殖面积总为825亩。 

  

  但近年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库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导致剥隘库区存在水域使用管理混乱,渔业网箱养殖无序竞争,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和存在污染隐患。为此,富宁县检察院及时向文山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汇报,取得支持后,发挥上下一体联动办案的效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剥隘库区水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专案小组,在文山州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的督促指导,在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带领下入驻剥隘库区对破坏剥隘库区水环境影响最为严重的库区网箱养鱼和渔民无证使用渔船情况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办案组对剥隘那律村、百峨村、那么村、剥隘老镇、百松村、东楼等115户养殖户调查询问和查看库区水域现场,认为剥隘库区存在问题主要有: 

  

1、
无证养殖现象突出。对116养殖户进行调查,有养殖证的仅为11户,无证的为105户。 

  2、

未按规划区域进行水产养殖。调查中那律村、百峨村网箱养殖水域属于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中划定的禁止养殖区,但渔民仍在该禁养区进行养殖活动。 

  

3、
网箱养殖面积超过规定养殖总面积,造成库区水库养殖承载力超限。截止今年8月底,剥隘库区网箱养殖面积达2381亩,超过规划网箱养殖总面积1556亩。超面积养殖带来的投饵、投料造成库区水质遭受污染,同时大量网箱摆放占用大量水面,影响库区航运通行,航道通行安全隐患风险加大。超面积网箱养殖还造成库区垃圾增多,导致库区水域环境污染。 

  

4、
广西、贵州两省区万峰湖限期清理撤除网箱养殖,导致该地养殖户采取不同手段向剥隘库区非法转移网箱和成鱼,扰乱库区渔业养殖秩序,非法转移网箱和存鱼行为同时也存在病害和疫情风险。 

  

5、
大量无证渔船存在,造成水域交通安全隐患,渔船大量燃油发动机的使用,排放造成库区环境污染。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未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存在履职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富宁县检察院于9月11日向富宁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剥隘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剥隘库区水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整治。同时向该县政府通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县长的主持下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制定剥隘库区水环境污染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行动,9月14日开始组织机械、人员对库区的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清理,清理工作于9月30号全部结束。其他影响库区水域环境污染隐患如网箱养鱼、渔船使用等整治工作后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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