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远隔四千多公里,人不用到也能领到怒江州检察院的救助金,太感谢了!”10月26日上午,救助工作一结束,王某某就给办案人员发来微信。
2017年2月10日,云南省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一个贫困小山村里发生一起命案。对王某某来说,那是让自己难以忘记却又不愿回想起的一天,丈夫和弟弟本是自己最亲的两个亲人,却因为一点口角引起纠纷继而动手,最终丈夫死亡,弟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
王某某无法面对一切,带着6岁的儿子回到亡夫的家乡吉林生活。失去了丈夫这个顶梁柱,没有土地,没有固定工作,一个女人抚养孩子总是显得那么力不从心,生活捉襟见肘已经陷入困境。突然想起办案检察官说过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王某某将司法救助申请书邮寄到了怒江州检察院,接着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是怒江州检察院首次主动开展远程救助。今年6月,怒江州检察院曾协助浙江检方完成过一起司法救助,结合上次的工作经验,这次主动开展远程救助,工作步骤就显得更加清晰。完成收集申请材料、审核、报批、资金到位这些前置工作后,就是远程救助的最后环节——救助金发放。在联系到申请人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并得到该院乐意协助的回复后,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救助院、上级院、最高检、协助院之间的技术联动,继而实现怒江州检察院与宽城区检察院之间的视频连接。申请人在宽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怒江州检察院,通过核对信息、宣读文书、签名捺印、网上转账,5分钟就能完成发放工作。
怒江州检察机关近年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3年至今共组织司法救助30人,发放救助金62.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