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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系统2018年度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在梁河举行

时间:2018-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检察院未检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的精神,持续提升全州未成年检察工作队伍素质,深入推进德宏州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科学化发展。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德宏州检察系统2018年度未成年支持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在梁河举行。此次培训由梁河县检察院主办,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协办。 

  

培训开班仪式上,梁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国映首先对此次培训致欢迎词,并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后德宏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斌作开班动员讲话,赵斌首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了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此次培训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把培训中学到的理念和方法与各自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各基层检察院从事未检工作的同志,能够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责任、工作的要求和工作的方法,大力推进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 

  

此次培训邀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一处处长张寒玉,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杨海宇及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蔡鑫。老师们主要围绕“儿童权利及儿童保护”、“各地检察院与社会组织模式及经验”、“社会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域中的应用”等方面向学员阐述了未成年人的特征、状态、心理以及如何在未检办案中推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以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进一步树立在保护儿童权利面前寸步不让的工作思维,让每个学员对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据了解,今年,云南省检察院在全省选取了部分县市检察院作为构建未成年检察工作支持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梁河县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积极与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联系合作,率先在德宏州开展未成年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并于11月份已经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社会背景调查及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等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接下来,梁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按照县委“三个一”(一个平台、一个基地、一套教材)工作思路,努力为打造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未成年工作品牌,不断贡献检察智慧。 

  

德宏州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刘波、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朝春、陇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学用及各县市民政、教育、关工委等共计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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