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日前,云南省弥勒市检察院检察长苏超和7名公诉人配合默契,代表本院有力地指控了王永才等28名被告人涉黑犯罪。弥勒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部分单位代表、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2004年以来,被告人王永才采用贿选、抢夺选举票箱等手段当选弥勒市弥阳镇大树村委会大树村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长期对大树村村级组织进行把持、操控,非法控制大树村农村资源,攫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以被告人王永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在弥勒市内的土地平整、渣土运输、房屋拆迁等领域大肆进行聚众造势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王永才等2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挪用资金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弥勒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实现了“人员全部到位、机制全面运转”的目标。为精准高效打击黑恶犯罪,组织专业化办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工作。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目前,弥勒市检察院全面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