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丽是陇川县检察院的一名民行检察官。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践者,杨永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办理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以担当和作为保障陇川的“青山绿水”和陇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上午 8:00
杨永丽上班后第一件事,登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查看该院案管部门受理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对案情进行了解,评估是否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经过排查,发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可能成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并安排助理到公诉部调取该案证据材料。
9:00
杨永丽对前一天收到的两份行政机关检察建议回复进行书面审查,同时制定了详细现场回访核查的计划。
10:00
按工作计划,今天将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准时到达检察院,宣告送达会上,杨永丽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内容,并就检察建议载明的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阐释说明听取了被建议单位的意见。被建议单位负责人作了将积极履职、改进工作、及时回复的表态。
下午 14:30
下午刚上班,技术科的同事就向办案组通报,上周民行办案组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的《主动出击,让“非法采砂”无处遁形》一文引发较高关注度,有留言称:“陇川县城附近某生态项目开发过程中,以项目建设需要为借口在农田里采砂出售,希望检察院去管管。”
15:30
杨永丽带领助理赶赴现场,及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
16:40
返程途中,大家发现一段岔道沿线有垃圾散落,杨永丽随即带领助理沿岔道而行,结果发现该岔道两旁堆放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占地面积较大。大家立即下车仔细勘察,拍照记录。
17:30
返回单位时已临近下班时间,杨永丽组织召开办案组案件讨论会,向分管领导汇报了今天外出调查取证的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办案思路,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应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
19:00
在单位食堂简单的吃过工作餐后,杨永丽又投入到工作当中,整理调查取证的材料,查找行政机关履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撰写诉前审查报告、诉前检察建议。 一天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杨永丽将第二天要开展的工作在笔记本上做了简要计划后准备下班。此时,电脑上显示时间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