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层风采

威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9-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威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季华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威信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2008年以来,被告人季华东时常与他人纠集在一起,为逞强争斗、打击报复,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实现其控制涉赌场所高利贷发放的意图,一方面指使张涛等人在涉赌行业发放高利贷,一方面纠集他人在涉赌场所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进行滋扰,以获得发放高利贷的机会,并在其他场所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比如,以车未修好为由不支付修理厂修理费,并以语言威胁、摔砸修理厂工具等手段,扰乱修理厂的正常经营;同时,为追讨高利贷,伙同他人采用电话滋扰、威胁、上门追讨等方式,迫使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用土地抵债、偿还巨额高利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季华东在纠集他人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影响力逐渐扩大,逐步形成以季华东为首,张鸿、张涛为骨干成员,陆登强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017年底,威信县检察院相继以被告人季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张涛构成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并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张鸿、陆登强等人;并且,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季华东等人涉嫌的其中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不当,便发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撤案决定依法移送审查起诉;随着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张鸿、陆登强陆续到案,以季华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罪行逐渐露出水面。

   

  威信县检察院在认定该案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之后,立即抽调政治立场坚定、纪律作风端正、业务能力过硬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和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的形式,切实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清了季华东等人的犯罪事实,于是,检察机关将季华东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十起犯罪事实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威信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季华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张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张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陆登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依法没收被告人季华东犯罪所得一百五十万元。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