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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红塔:召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时间:2019-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近日,玉溪市红塔区检察院邀请红塔区教育局、红塔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玉溪四中、玉溪六中、北城中学、李棋中学、玉溪一小、瓦窑小学、振兴学校等十二所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红塔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发桢介绍了最高检2018年“一号检察建议”及各地的落实情况,之后,由红塔区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兼未成年人检察室负责人魏立结合近三年来红塔区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分别就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生理卫生教育、家校联动机制向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建议。各参会人员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红塔区关工委副主任代枝元提出,建议检察机关要多开展类似的座谈会,全面提高学校的管理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学校的与会代表均表示,将结合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红塔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

  针对红塔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实际及存在的不足,李发桢提出了两个倡议:

  红塔区广泛开展“蓝天校园工程”。

  建立公检法司联系学校机制。建立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黑名单资料库,在学校、幼儿园经营许可审批或招录教职工时,将犯罪记录查询尤其是性侵犯罪记录查询作为审核的必经程序,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录用人员的必要条件,并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录用人员的备案审查制度。

  对进一步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李发桢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从小抓起,广泛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在广大教职员工之中、中小学生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树立法律信仰,养成知法、敬法、畏法习惯,坚守法治底线,做到崇法、信法、依法合一,坚定与法同行。

  二是教育部门、学校要切实担当起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在校学生被侵害的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共同担负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时代责任,坚持不懈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和生理卫生教育、女生自我保护教育,以及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这篇文章。

  四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加强与教育局、关工委、妇联、学校联合,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监督好校园安全,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和综合治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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